公务员职务晋升规定2020

公务员职务晋升规定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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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晋升规定

一、职务晋升基本原则

公务员职务晋升应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规定晋升职务。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

二、职务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三、职务晋升程序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公务员晋升职务,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由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四、职务晋升考核

公务员的职务晋升,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三)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五、职务晋升纪律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事前如实向组织汇报自己的拟任职意愿,事后对决定结果持正确态度,不得违反规定私自决定或者改变晋升结果。

六、职务晋升责任

对在职务晋升中违纪违规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者纪律处分。

七、职务晋升监督

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切实加强对公务员职务晋升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定的行为。对在职务晋升工作中失职失察或者违反规定的机构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职务晋升备案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颁发领导职务任命书。任职备案可以在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后进行,也可以在考察、任命过程中进行。办理任职备案手续时,除需要提供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机关提供的证明外,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填写干部任免备案表并及时报送相应的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机关备案。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提拔的公务员任职备案情况的审核,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及时报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