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纠办(2007)17号《宁德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做好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放映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11月20日召开专题局务会对群众放映我局的六点问题进行了认真深入的剖析,研究制定问题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问题一:市人事局设的专职公务员继续教育各类考试收费太高。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课程的培训 近年来,省委组织部、人事厅部署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课程的培训,为全省公务员公共必修课程,要求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务员必需参加培训学习,共课144学时。按照省物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的复函》(闽价[2001]费字462号),按每人每课时2元收费。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局采取以自学为主,辅导为辅,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培训,为帮助公务员自学在人事人才网上开设“培训与教育”专栏,刊登了公共管理核心课程的练习题目,要求公务员自学100学时,集中辅导一周,市直机关除公、检、法外分十期参加干校学习辅导班,每期培训结束时统一考试。公、检、法系统人数较多,且都有干校,由他们各自干校(干训班)负责辅导,统一考试,辅导培训,考试均没有收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省人事厅统一部署培训课程为《创新能力与职业道德》,课时为42学时,要求2008年后退休的人员参加培训学习。按闽价[2001]费字462号文规定,每人每课时收费2元。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市直单位人数在30人以下的单位参加市人事考试中心培训、考试,每人收取80元培训费,人数多的单位采取以自学为主的办法,单位自行组织辅导,参加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合格按42学时计算,考试中心统一收取培训考试费每人20元,用于组织考试、评卷、办证等费用。为了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在人事人才网上刊登了《创新能力与职业道德》的作业题,供专业人员下载学习。
  责任部门:考培科 责任人:杨 平 负责领导:黄 方
  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整改措施1、从2007年起凡参加当年岗位升级人员可免于参加当年继续教育。 2、各类行业进行的业务培训,有报名参加的可免当年继续教育培训课时。 3、凡两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可免继续教育。 4、建议省工考办今后的公共课教育每两年进行一次。
  责任部门:工考中心 责任人:陈 侃 负责领导:袁振松
  问题二:屏南县人大代表放映:村级人才缺乏,曾向市人事局放映,要求派大中专毕业生,加强村级和社区的建设,市人事局推脱说不属于人事局管,人事部门应该重视和加强村级社区基层人才建设,不能一推了之,而应协助党委政府制订有关政策支持。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近年来,为了引导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国家采取了许多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一)组织部门实施“选调生计划”。每年选送一批优秀大学生到乡镇任职,今年共选调60名大学毕业生到乡镇任职。
  (二)人事部门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从2006年开始,每年选送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开展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两年共选拔95名毕业生(2007年51名)充实到各乡镇机关。
  (三)福建省委省政府着手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的方式,选送部分优秀大学毕业生担任村支部书记助理等职务。
  责任部门:调配科 责任人:林琼福 负责领导:黄 方
  问题三:全市国土所除个别县以外,大部分国土所干部去年调资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国土所干部反映比较强烈。要求人事部门从改进政风的角度,加快解决问题的进度。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乡镇国土资源所在2003年省委、省政府《福建省乡镇改革实施方案》下发后,全部转为事业单位,按规定这些单位应按事业单位套改政策进行工改。但是这些单位不愿意按事业单位套改而要求按行政单位套改,这不符合政策规定。我市部分县、市已将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条件(有部分县、市乡镇国土所不是全额拨款单位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乡镇国土资源所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这些单位经我局审核后,如果符合条件,可报省里审批,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被审批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可参照行政单位套改,未被列入的仍按事业单位套改。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责任部门:公管科 责任人:龚子伯 负责领导:林 江
  问题四:市人事局对其他部门(如教育厅)的证书不予承认,这很不应该,群众意见很大。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此问题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问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根据人事部(闽人发[2001]24号)和省人事厅(闽人发[2002]64号)规定开展的一项工作。我局于2005年开始实施(宁人发[2005]90号)。根据文件规定,已对几类人员予以免考。后又根据部分教师的反映,考虑本市实际情况,经与教育主管部门协商,我们两次下文(宁人发[2007]37、233号)作了相应调整。
  宁人发(2007)37号文规定,2006年9月30日前以通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考试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教师,在评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予以认可。工作地点在乡镇及以下和大学本专科计算机专业毕业的中小学教师,评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免于信息技术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在2006年底前已报名参加由人事部门组织安排的在2007年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中小学教师,不愿参加考试的可将名单报市人事考试中心退款。
  今年11月根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征集的群众意见,我局又下发了宁人发(2007)233号文,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除省市人事部门及相关部门已明确规定在职称评审中必须持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两个模块证书之外,对于几类人员在职称聘任时可暂不要求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两个模块证书,一是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二是距拟聘时间三年内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三是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计算机专业毕业人员;四是年满50周岁人员;五是工作地点在省定贫困乡、少数民族乡的专业技术人员。
  责任部门:专技科 考试中心 责任人:刘明程 阮以旺
  负责领导:林 江 黄 方
  问题五:人事局设在东侨的部门不好找,应在市人事局办公处设一个明显的导向告示,告知设立在外的部门、地址并标出示意图。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由于市政府办公场所紧张,分配我局办公室只有12间。随着人事人才工作业务的不断拓展,我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考试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工考中心、军转中心等四个部门在东侨开发区国泰大厦二层上班。因国泰大厦属办公、住宅混合大楼,没有沿街正门,到各中心办公地点须从小区内进出,给上门办事者带来了一些不便。平时有人电话询问,我们都会详细说明地址,交待如何乘坐公交车;到局机关询问的,我们还印制了有详细地址电话的小卡片分发给来访者。为了更好地方便办事群众,我们将采取以下两个措施:一是在市政建设许可的情况下,在国泰大厦正面显著位置开设大门,二是在局本部设一个明显导向告示,写明地址,联系电话,交通示意图等。(已整改)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任人:李帮金 负责领导:刘信华
  问题六:市人事局楼梯口的政务公告栏灯光亮度不够,字又小看不清,建议增加公告栏灯光亮度,或做其他改进。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因公示栏设在楼梯口公共地段,是通往各办公楼必经之路,如设置电子液晶屏或触摸式电脑不便管理,容易受损,因此过去一直使用简易的设施。有时灯光不够亮,内容多时版面拥挤,看起来确实有些吃力,给查询者带来不便。我们准备加以改进,参考一些单位好的做法,请专业人士设计,使公告栏更加美观,明亮,版面看起来更加清晰。待条件许可时,使用液晶显示屏或触摸式电脑。(已整改)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任人:李帮金 负责领导:刘信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