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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制度 |
| 1、主要目的: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发扬党内积极因素和进取精神,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 |
| 2、基本要求: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七.一”活动开展评比表彰;根据党章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和支部实际,制订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条件或根据上级党组织制订的标准,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把评比表彰同加强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制订出创先争优的规划和措施,做到季度检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 |
| 3、评选表彰的程序:①进行动员教育,讲清目的、意义、条件;②召开大会评选;③支委讨论,报上级审批;④采取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通过适当方式宣传先进事迹,号召全体党员向他们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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